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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北市客家桐花祭-「桐心緣」攝影比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驚豔霎那,回味百年。每年時值春夏交接之際,遠望新北市各區油桐樹,猶如春雪乍現,桐花盛開繽紛。為鼓勵民眾親近新北市各區好山好水好風光以及瞭解傳統客家感念天地之情,特舉辦客家桐花祭系列活動及攝影比賽,期望民眾以影像記錄今年桐花容顏及桐花祭活動在新北市的嶄新風貌,將美麗的霎那化作永恆的回憶。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之民眾,均歡迎報名參加。
四、攝影主題:以新北市各區客家桐花祭活動、桐花為拍攝主題。
五、活動日期:
(一)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2年5月3日收件截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均不予受理。
(二)評選時間:102年5月6邀請攝影專業人士/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完成評選。(暫定)
(三)得獎公布:102年5月7日公佈於活動官網http://www.2013newtaipei-tung.com,並由活動小組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得獎人領獎需知,未獲獎者恕不另行通知。(暫定)
(四)頒獎時間:102年5月12日(地點:土城區綜合運動場)。
六、作品規格:
(一)拍攝期間:限102年4月至5月3日期間於新北市拍攝之作品。
(二)拍攝器材:以任何傳統或數位攝影器材拍攝(數位相片畫質需六百萬畫素以上)皆可。
(三)投稿規格:一律沖印或輸出5X7英吋彩色照片參賽,不得格放,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四)參加張數:參加張數不限,但同一人得獎超過一次以上以最高名次為優先選擇,連作不收。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表格:請先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每件作品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以正楷填寫,浮貼於作品背面。
(二)郵寄作品: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寄送;若因郵寄作業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之作品損害或遺失,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郵寄地址:請將沖洗好的攝影作品連同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郵寄至116臺北市文山區萬寧街22號1樓,並註明「2012新北市客家桐花祭攝影活動小組收」,聯絡電話:02-22397222李小姐。
八、評分標準:攝影主題15%、照片故事40%、攝影技巧20%、創意與構思25%。
九、獎勵方式:共取13名,各得獎狀乙式,前三名可獲得桐花造型獎座乙個,總奬金貳萬三仟元整。
首獎:1名,獎金壹萬元、桐花獎座乙個、獎狀乙式。
貳獎:1名,獎金伍千元、桐花獎座乙個、獎狀乙式。
参獎:1名,獎金參千元、桐花獎座乙個、獎狀乙式。
佳作:10名,獎金伍佰元、獎狀乙式。
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獎座、獎狀,該獎項不再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及相關法律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並應就主辦單位所受之損害,負賠償之責。
2.     得獎之作品、原作品底片或數位檔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如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報刊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之權利,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3.     得獎作品底片(數位作品須以光碟繳交原始檔案,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必須依公佈期限繳交主辦單位,無法繳交底片、檔案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已交付原稿底片或檔案者,不得於公告得獎後放棄得獎;未獲獎作品,恕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4.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原著作權人不得異議。
5.     攝影作品皆不得冒充、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6.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參選作品概不退還。
7.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獎勵名額可視參賽水準予以從缺。
8.     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並公佈於活動網站,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http://www.2013newtaipei-tung.co ... hp?lang=tw&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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