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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永恆‧記憶」攝影

一、攝影主題
以能呈現新北市《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建築物特色、街景氛圍等,風景或人物作品不拘,參加作品需符合以新北市《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取景主題。
二、參加對象
國內、外年滿18歲(含)以上之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三、作品規格
1. 參加徵選作品一律以8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之光碟片參賽,否則 將不予受理。
2. 作品檔案名稱請以『參賽者姓名-號碼-作品名稱』方式命名; EX:『王大同-01-林口霧社街之美』、『王大同-02-霧中的櫻旅館』。
3. 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翻拍拷貝,可電腦合成或人工加色及修片。
四、送件方式
1. 參加徵選件數:每人限制至多10張作品並燒錄於同一張光碟片中。
2. 作品光碟請以厚紙板或硬殼完封包裝,若因封裝不慎造成作品檔案光碟毀損情 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3. 正式參加徵選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加徵件之作品光碟,請確實填寫報名表 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同參加徵件光碟一同封裝。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辦理單位恕不負責。
五、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01年3月12日下午6時止(參加徵件光碟一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北 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B1瑋氏傳播公司,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六、徵選規則
1. 報名表之作品說明欄需註明作品之主題名稱與拍攝主題說明 (限100字以內),每張作品均需填寫一張。
2. 徵選期間,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辦理單 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3. 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4. 參加徵選之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違者經查屬實,或入選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消資格,名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已領獎,追回所得獎品。
5. 入選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為徵件活動辦理單位/瑋氏傳播公司所有,故辦理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或其他商業使用之權利,均不予通知或致酬。
6. 凡經入選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資格。
7. 參與徵件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8. 凡參加者即視同承認本徵件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辦理單位得隨時
補充說明之。
七、名額及獎品
1. 名額/入選作品共計50名。
2. 獎品/入選作品每名可獲得新北市《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限量場景紀念套(8枚)。
八、評選方式
1. 由辦理單位及攝影專家共同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2. 評選標準/意念及主題表達(30%)、創意(25%)、構圖(25%)、光影(20%)
九、評選公布、獎品寄出及作品公佈、展出
1. 評選結果於101月3月20日公布於新北市《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官方網站,未得獎者恕不個別通知。
2. 獎品於評選結果公布後一週內寄出。
3. 入選作品將擇期於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活水文化創意園區展出。
十、報名資訊
凡參加本活動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計畫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辦理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計畫請至新北市《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網站查詢www.wushestreet20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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